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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PC水泥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表于2021年04月29日 发布在:项目公示 查看:

RPC水泥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福建致诚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已经基本完成《RPC水泥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向公众公示RPC水泥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福鼎市贯岭镇分水关村内洋56号,占地面积6667m2,建筑面积2739m2,形成年产检查井2万套,井盖5万套的生产能力。其建设内容已获得福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闽经信备[2018]J030041号)的证明。主要从事RPC水泥制品生产与销售,年产检查井2万套,井盖5万套。本项目年工作日300天,每天单班制,每班8小时。本项目总投资2100万元,员工人数约10人。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鼎市顺晟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瑜 电话:13868348666
邮箱:691125455@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福建致诚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0591-86395986
传真:0591-86395986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环境现状结论
水环境:本项目周边水域分水关溪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III类标准要求。
大气环境: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达到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的二级标准,该地区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声环境: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现状良好。
五、环境可行性结论分析结论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从事RPC水泥制品的生产和销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检索《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属于以上目录中的项目。
其建设内容已获得福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闽经信备[2018]J030041号)的批复。
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要求。
2、选址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福鼎市贯岭镇分水关村内洋56号,项目西侧为709县道,北侧、东侧为空地,南侧紧邻福建诚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南侧120m为内洋村,南侧620m为分水关溪,交通便利。
本项目已取得福鼎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5098220180423G018)。根据福鼎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指标复函(鼎建村[2018]11号),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根据福鼎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36号)中“四、关于研究办理顺晟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变更事宜……原则同意福鼎市顺晟新材料有限公司塑料制品业项目变更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项目……”因此,本项目用地选址合理。
3、厂区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福鼎市贯岭镇分水关村内洋56号,项目组成主要是生产车间、仓库。项目生产线布设合理;功能分区明确;厂区道路连接厂内外,交通便利,基本符合生产工艺要求。
从整个平面布局而言,项目厂区平面布置考虑了处理建、构筑物布置紧凑性、当地气候条件、节能等因素,功能分区合理,厂区整齐美观,总图布置合理。本项目的建设会给当地带来一定的不利环境影响,但建设项目落实有效的污染治理设施,并做好绿化工作,清洁生产,加强环境管理,杜绝事故排放,则项目的建设在环保方面是可行的。
4、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污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设备和场地清洗废水、养护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设备和场地清洗废水、养护废水经收集池收集搅拌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排放标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福鼎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2)废气
本项目在运营期间①备料拌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粉料称量仓及搅拌机主仓顶部集尘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②装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洒水逸尘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③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通过车间通风设施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3)噪声:项目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传至设备间外对周边声环境质量的影响很小。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很小,不会引起二次污染。
六、环境保护措施及环保竣工验收
本项目新增的环保措施包括噪声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收集设施等。建设单位应该落实好各项环保行动,搞好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应落实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七、总结论
本项目位于福鼎市贯岭镇分水关村内洋56号,占地面积6667m2,建筑面积2739m2,形成年产检查井2万套,井盖5万套的生产能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本项目采用了先进的工艺技术,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满足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要求,项目建设能与周边环境相容。
通过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析,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等造成一定的影响,经采取综合性、积极有效的防治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废气、噪声能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经预测分析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工程投产后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
综上,建设单位在在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加强环境管理与监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福鼎市顺晟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
全文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msVsCCDXpalAUe2VH5UUQ
提取码:s34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