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000吨合成橡胶产品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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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00吨合成橡胶产品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公示

发表于2021年04月22日 发布在:项目公示 查看:

我司已委托福建中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基本完成《年产10000吨合成橡胶产品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表》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向公众公示年产10000吨合成橡胶产品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4876m2,建筑面积5901.59m2,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办公楼、仓库等,根据环评及现场勘察情况,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福州国台橡胶有限公司位于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宏溪路10号,中心坐标为N25°52’19.4″ ,E119°21’19.8″。建设单位于2000年7月委托福建省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辑《福州国台橡胶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0年8月21日获得闽侯县环境保护局审批通过(详见附件);且于2006年12月1日和2011年11月14日分阶段完成该项目的验收工作(文号:①侯环验[2006]039号;②侯环验[2011]081号)。2014年6月5日,环保局执法人员在对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企业存在一系列环保相关问题,责令整改。企业根据整改书内容,于2014年编制相关扩建环评,后由于企业内部调度,未及时送审,导致该环评未通过审批。
后由于市场需求和生产建设需要,福州国台橡胶有限公司进行了扩建,在原有项目的基础上扩建四条生产线,总投资2000万元,新增生产能力为年产合成橡胶10000t/a(共新增四条生产线:①55L-KN:2003年建成,产能为350t/a;②1号110L-KN:2006年建成,产能为1850t/a;③2号110L-KN:2010年建成,产能为2300t/a;④2号180L-KN:2018年建成,产能为5500t/a)。
2018年8月14日,环保局执法人员在对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企业存在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闽侯县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相关规定,在2018年9月13日闽侯县环保局向企业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闽榕侯环告[2018]79号),同时下达《闽侯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闽榕环罚[2018]356号),并要求企业补办齐相关的环保审批手续,该项目以于2019年2月15日经连闽侯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于同年委托福建致诚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年产10000吨合成橡胶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3月21日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批复了该项目环评报告表(侯环评【2021】16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工程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13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10000吨合成橡胶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内容。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州国台橡胶有限公司
联系人:巫大准 联系电话:0591-22772701
三、监测报告编辑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福建中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林 联系电话:0591-86390107
四、环保措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根据现场勘察,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废水主要为冷却水、职工生活污水。
(1)密炼机、开炼机等设备冷却水循环回用。
(2)生活污水经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青口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根据现场勘察,本项目大气污染产生工序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称量废气和混炼废气。
(1)称量废气:本项目1#车间中A1生产线(原有工程)称量投料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后与A2生产线称量投料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统一经一套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过P1排气筒排放;2#车间中A3、A4、A5生产线称量投料产生的颗粒物经经集气罩收集统一经一套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过P2排气筒排放。
(2)混炼废气:项目1#车间中A1生产线(原有工程)混炼(密炼、开炼)废气经收集后与A2生产线混炼(密炼、开炼)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统一经一套一体化废气处理装置(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P3排气筒排放;2#车间中A3、A4、A5生产线混炼(密炼、开炼)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统一经一套一体化废气处理装置(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P4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根据现场勘察,本项目主要噪声污染来自生产设备的噪声。项目布局合理,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同时在厂界周边加设隔声屏障;选用了低噪声生产设备,设备安装了减振垫;并且定期检查、维修,使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防止机械噪声升高。
(四)固体废物
根据现场勘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
(1)一般工业固废
根据工艺分析,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有混炼废胶、切角边角料和除尘灰,项目运营至今,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约500t/a,经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2)危险废物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及废活性炭。本项目运营至今,产生的危废约0.5t/a,经统一收集暂存于危废间,交由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3)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5t/a,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五、验收监测结果
(一)噪声
在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本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故不对夜间噪声进行分析)。
(二)废气
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限值及表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H2S、二硫化碳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排放标准值及表1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限值。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NMHC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的表A.1的排放限值。投料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监控浓度限值。
(三)废水
根据现场调查,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废水总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浓度皆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排放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六、总结论
年产10000吨合成橡胶产品项目能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中要求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得到落实,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材料,基本达到环保竣工验收要求,验收组原则同意通过环保验收。

福州国台橡胶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