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金鼎家居装饰用品有限公司年产20万件铁、木工艺品生产线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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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金鼎家居装饰用品有限公司年产20万件铁、木工艺品生产线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公示

发表于2018年08月31日 发布在:项目公示 查看:

我司已委托福建中凯检测技术致诚有限公司基本完成《年产20万件铁、木工艺品生产线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向公众公示闽侯县金鼎家居装饰有限公司年产20万件铁、木工艺品生产线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概况

闽侯县金鼎家居装饰用品有限公司位于闽侯县甘蔗街道陈店湖工业区,建设规模为:铁质工艺品15万件、木制工艺品5万件。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

闽侯县金鼎家居装饰用品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2委托北京中金安信环境科有限公司编制了《年产20万件铁、木工艺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2018年6月02日闽侯县环境保护局批复了该项目环评报告表(侯环保[2018]55号,详见附件2)。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闽侯县金鼎家居装饰用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中       电话:13950251271

三、监测报告编辑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福建中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张              联系电话:0591-86395986

、环保措施建设情况

项目建设过程中基本能按照环评报告表和环保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建设各项环保设施。

1、废水:根据现场勘察及业主提供资料。生活污水经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陈店湖市政污水管网纳入闽侯县城关污水处理厂。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调漆废气、喷漆废气、晾干废气、喷粉废气、固化废气、生物质燃烧废气、焊接废气。

根据现场勘察及业主提供资料,调漆废气、喷漆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P1)排放。喷粉废气经设备自带的多级回收滤筒装置处理处置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P2)排放。生物质燃烧废气经水膜除尘装置处理处置后,经20m高的排气筒(P3)排放。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晾干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根据现场勘察,本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为激光切割机、液压冲床、二氧化碳保护焊机等。项目对噪声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使之处于良好运转状态、布局合理,对项目高噪声设备加设隔震垫和消音器,进行墙体吸声降低噪声对厂界的影响。

4、固体废物:根据该项目环评及现场踏勘情况,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2)一般固废废油漆桶厂家回收。

(3)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存于危废间,做好台账记录。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福建省固废处理处置有限公司)处理处置。

、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根据现场勘察及业主提供资料,项目生产废水(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产生量为576t/a,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措施处理后,排入厂陈店湖市政污水管网。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废水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水水质监测点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氨氮参考执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18918-2015)表1B级标准。项目生活废水经有动力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水水质监测点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限值。

2、噪声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北、东、南侧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即:昼间LAeq≤65dB(A),夜间LAeq≤55dB(A);

3、废气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喷漆房处理设施出口(P1#)VOCs达到《福建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闽环保大气[2017]9号),喷粉废气出口(P2#)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标准。燃生物质锅炉烟气处理设施出口(P3#)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重点地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VOCs厂区内检测浓度和厂界监测浓度达到《福建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闽环保大气[2017]9号)浓度限值。

结论

根据项目验收监测和现场调查结果,建设项目基本能执行环保有关政策法规,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能按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治理措施,环保治理设施基本按要求建设,设施能够正常运行,管理制度基本完善。主要污染物实现了达标排放,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九种不得提出验收合格意见的情形,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闽侯县金鼎家居装饰用品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