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万件家具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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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万件家具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公示

发表于2018年09月04日 发布在:项目公示 查看:

建设单位:福州拾艺霖木业有限公司闽侯分公司

项目建设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陈店湖路1-1号

联系人:小翁 13625076402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福州拾艺霖木业有限公司闽侯分公司建设的年产3万件家具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陈店湖路1-1号,项目厂房占地面积2954m2,建筑面积8862m2,总投资100万元,主要从事家具加工生产,年产3万件家具生产线,实际投资金额为100万元,年产3万件家具生产线及环保设施均建设并投入使用。
本项目由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5月《年产3万件家具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由闽侯县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6月《年产3万件家具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本项目于2018年6月开工建设,于2018年7月完成竣工,2018年7月投入试运行。(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万元,占总投资的29%。

(四)验收范围

本项目已经全部竣工投产,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3万件家具生产线主体工程、环保设施和辅助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设置两个喷漆房和两套废气治理措施(一用一备),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以及防治污染措施等均与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批复基本一致,不属于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生活废水和水帘喷漆废水,其中水帘喷漆废水循环使用,每半年更换一次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外排废水为生活废水。

根据现场勘察及业主提供资料,项目劳动定员15人,均不在场内食宿,生活废水排放量为0.7t/d(210t/a)。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废气

根据业主提供资料和现场勘察,项目在机加工产尘点安装集气管道收集粉尘,集气管道与产尘设备无缝对接,确保收集效率,收集后的粉尘送至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粉尘排入密闭降尘室,作为一般固体废物外售。打磨粉尘经过脉冲除尘后引2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喷漆房采取安全密闭模式,喷漆、晾干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喷漆台内水帘处理后,再通过管道引入废气处理设施(过滤棉+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25m.

(三)噪声

根据现场勘察,本项目产生噪声的项目噪声的主要来源于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将高噪声设备置于生产车间内,经墙体和距离衰减后,基本不会对厂界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主要为木材加工边角料、木屑粉尘、废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水帘喷漆废水和生活垃圾。

根据现场勘察及业主提供资料,项目运营至今木材加工边角料产生量5m3,木屑粉尘产生量为0.096t,经收集后出售给回收企业综合利用;废油漆桶产生量为0.014 t,目前暂存于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由供应商回收;由于项目营运至今时间较短,暂未产生废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和水帘喷漆废水,待日后产生均暂存于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不住宿员工20人,营运至今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t,项目设置有方便清运的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废水出水口排水水质监测点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其中NH3-N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

(二)废气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固定源中颗粒物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VOCs符合《福建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闽环保大气[2017]9号)中限值;无组织粉尘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标准限值。

(三)厂界噪声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即:昼间LAeq≤65dB(A),夜间LAeq≤55dB(A)。

(四)固体废物

项目木材加工边角料、木屑粉尘,经收集后出售给回收企业综合利用;废油漆桶,目前暂存于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由供应商回收;由于项目营运至今时间较短,暂未产生废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和水帘喷漆废水,待日后产生均暂存于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验收结论

根据项目验收监测和现场调查结果,建设项目基本能执行环保有关政策法规,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能按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治理措施,环保治理设施基本按要求建设,设施能够正常运行,管理制度基本完善。主要污染物实现了达标排放,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九种不得提出验收合格意见的情形,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七、后续要求

 ①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完善企业内部相关环保制度的建设,加强环保处理设施日常的运行管理、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有关规定执行。

福州拾艺霖木业有限公司闽侯分公司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