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源城市广场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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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源城市广场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公示

发表于2018年06月21日 发布在:项目公示 查看:

我司已委托福建致诚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基本完成《福建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源城市广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向公众公示福建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源城市广场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概况

由福建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正源城市广场项目位于长乐市首占新区岱湖北侧、和谐路南侧,项目为新建项目。

项目工程总投资47865万元,环保投资200万元。本项目征地面积15721m2,总建筑面积57192.98m2。建设周期为2016年7月1日-2018年6月11日。

项目于2014年7月委托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正源城市广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4年7月长乐市环境保护局以长环评[2014]90号对《正源城市广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

本项目主要由新型的soho办公建筑和配套商业用房二大功能区组成,占地总面积为15721㎡(折合23.58亩),实际用地面积12961㎡(折合19.44亩),规划总建筑面积57192.98㎡。其中,计容建筑面积46141.16㎡,包括商业建筑5536.94㎡、办公建筑40281.18㎡(普通办公建筑23557.46㎡;商务办公建筑6723.72㎡;慈善办公建筑10000㎡)、物管用房226.28㎡、设备用房96.76㎡;不计容建筑面积11051.82㎡。本次验收项目组成主要为正源城市广场项目主体工程、污染物治理设施、公用辅助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旭      电话:18965067745

三、监测报告编辑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福建致诚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秦              联系电话:17750421792

、环保措施建设情况

项目建设过程中基本能按照环评报告表和环保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建设各项环保设施。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

根据现场勘察及业主提供资料,项目商业、办公楼暂无人员入驻,无废水产生。待项目商业入驻,应按环境管理要求另行报备。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其中项目南侧共设2座化粪池(50m³+100m³),总容积为150m³,停留时间12h;设8座隔油(每座2m³),项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排入化粪池,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西侧规划路的市政污水管网,送往长乐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是柴油发电机废气。待项目商业入驻,应按环境管理要求另行报备。

根据现场勘察及业主提供资料,项目1# 、2#楼均预留油烟排烟竖井直通建筑顶层排放,柴油发电机位于2#楼地下一层,上层为设备房,柴油发电机仅在项目停电时运行,排放废气、热气,机房采用风冷却方式,2#楼预留发电机尾气排烟竖井,直通主楼楼顶高空排放。

3、噪声:根据现场勘察,本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为水泵、柴油发电机等。项目将高噪声设备置于负一层,上层为商业,项目对噪声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使之处于良好运转状态、布局合理,对于项目高噪声设备采用了隔声、减震控制措施,减轻了设备对周边声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根据现场勘察:项目商业、办公人员未入驻,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商业活动垃圾。

项目商业、办公未入驻,无固废产生。项目在各楼层设有可移动、方便清运的垃圾桶,生活垃圾采取日产日清的方式,由当地防卫部门清运、处置。待项目商业入驻,应按环境管理要求另行报备。

、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现场勘察,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商业、住户暂未入驻,无废水产生,化粪池出口水量达不到监测工况要求,根据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实际情况,本次仅对噪声影响进行了监测,对废水进行定性判断;待项目入住率达到75%以上时,应补测项目废水排放指标,重新核算废水排放情况。

1、废水:根据现场调查,项目监测期间,项目商业、办公暂无人员入驻,无废水产生,化粪池出口水量达不到监测工况要求,根据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实际情况,本次仅对废水进行定性判断;待项目入住率达到75%以上时,应补测项目废水排放指标,重新核算废水排放情况:项目废水性质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水水质基本可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

2、噪声:根据噪声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西、南侧商业活动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2类标准,即:昼间LAeq≤60dB(A),夜间LAeq≤50dB(A);北侧临和谐路红线外35m范围内商业边界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4类标准,即:昼间LAeq≤70dB(A),夜间LAeq≤55dB(A)。

结论

根据项目验收监测和现场调查结果,建设项目基本能执行环保有关政策法规,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能按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治理措施,环保治理设施基本按要求建设,设施能够正常运行,管理制度基本完善。主要污染物实现了达标排放,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八种不得提出验收合格意见的情形,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福建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