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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粘胶纱30万锭建设项目(分阶段验收)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公示

发表于2018年07月07日 发布在:项目公示 查看:

我司已委托福建致诚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基本完成《年产粘胶纱30万锭建设项目(分阶段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向公众公示年产粘胶纱30万锭建设项目(分阶段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概况

由福建源嘉轻纺有限公司建设的年产粘胶纱30万锭建设项目(分阶段验收)位于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大宏工业区,项目为工业纺织项目。

项目工程总投资2.3亿元,环保投资431万元。项目占地面积为99622m2(计149.44亩),实际用地面积:96414.76m2(计144.68亩),总建筑面积114519.2m2。建设周期为2013年4月-2018年2月。

项目于2011年07月委托福建省化学工业科学技术研究院编制了《福建省长乐市源嘉轻纺有限公司年产粘胶纱30万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1年9月13日长乐区环境保护局以长环保[2011]006号文对《福建省长乐市源嘉轻纺有限公司年产粘胶纱30万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

本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建设内容:两个生产车间,两栋职工宿舍,两个泵房及人防地下室,年产粘胶纱10万锭。二期建设内容:两个生产车间,两栋职工宿舍,年产粘胶纱10万锭。三期建设内容:两个生产车间,一栋办公楼及1#、2#、4#连接体,年产粘胶纱10万锭。根据现场勘情况,项目实际运行过程二期、三期尚未开工建设,实际仅建成1、2#生产车间建筑面积:51153.9m2,1、2#宿舍楼建筑面积:13518m2;人防地下室4195.42m2,一期厂房生产线生产规模为年产粘胶纱10万锭。因此,此次验收仅针对一期工程进行验收。本次验收项目组成主要为新建项目一期工程、公用辅助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源嘉轻纺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英           联系电话:15980168888

三、监测报告编辑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福建致诚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游              联系电话:13705045171

、环保措施建设情况

项目建设过程中基本能按照环评报告表和环保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建设各项环保设施。

1、废水:项目规范排放管道,厂区内实施雨污分流排水体制。由业主提供的管综图及现场勘查结果可知,项目办公、住宿区生活污水经过二级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生产车间卫生间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30m3)处理后,排入陈塘港水域。

2、废气:项目产尘工段主要为清梳联工序。该项目配置了蜂窝式除尘与布袋除尘。各工序粉尘通过集尘管道进入蜂窝式除尘机组,最终通过布袋收集产生的棉尘废气

3、噪声:根据该项目环评及现场踏勘情况,噪声污染源主要有清梳联、并条机、粗纱机等设备噪声,设备主要布置在生产厂房内。

项目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置、减震、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以减轻噪声对厂界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根据该项目环评及现场踏勘情况,该企业固废产生情况及处理措施如下: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及蜂窝式除尘机组收集的棉尘,此类固废产生量约为65t/a,经企业集中收集后进行综合利用回用于生产。

生活垃圾产生量约30t/a。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验收监测结果

从验收监测结果可以看出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排放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二级排放限值标准。

从验收监测结果可以看出验收监测期间,厂区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的二级标准限值。

从验收监测结果可以看出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标准。

结论

根据监测及环境管理检查结果可知:该项目在建设至竣工期间,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试生产期间,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主要污染物实现了达标排放,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八种不得提出验收合格意见的情形,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福建源嘉轻纺有限公司

                                                          2018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