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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一次性塑料杯、塑料餐盒、塑料碗550吨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公示

发表于2019年10月31日 发布在:项目公示 查看:

我司已委托福建致诚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基本完成《年产一次性塑料杯、塑料餐盒、塑料碗550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向公众公示年产一次性塑料杯、塑料餐盒、塑料碗550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概况

由福清市鼎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建设的年产一次性塑料杯、塑料餐盒、塑料碗550吨项目位于福清市宏路街道大埔村福清华顺混合集成电路有限公司9号厂房,项目为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项目工程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年产一次性塑料杯、塑料餐盒、塑料碗550吨项目租赁厂房面积3000m2,建设周期为2017年8月—2017年11月。

2017年8月31日年产一次性塑料杯、塑料餐盒、塑料碗550吨项目经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于2017年9月委托高科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年产一次性塑料杯、塑料餐盒、塑料碗55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11月28日福清市环境保护局批复了该项目环评报告表。

由福清市鼎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建设的年产一次性塑料杯、塑料餐盒、塑料碗项目位于福清市宏路街道大埔村福清华顺混合集成电路有限公司9号厂房,年产一次性塑料杯、塑料餐盒、塑料碗550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详见下表。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迁建后项目组成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主体

工程

片材成型区 设于福清华顺混合集成电路有限公司9号厂房一层,年产一次性塑料杯、塑料餐盒、塑料碗550吨
热成型区
注塑成型区
混料区
破碎区
印刷区
辅助

工程

原料仓库 位于福清华顺混合集成电路有限公司9号厂房二层,存放原材料PP等
成品仓库 位于福清华顺混合集成电路有限公司9号厂房三层,存放成品
办公区 位于福清华顺混合集成电路有限公司9号厂房二层,作为厂区人员办公及临时休息区
公共工程

给水 由当地自来水厂统一提供,依托出租方现有的给水管网系统
排水 生活污水经出租方福清华顺混合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已建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污水管网送往福清融元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冷却塔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供电 电源由城市电网统一提供,依托出租方现有的电力系统
环保

工程

污水处理 依托出租方福清华顺混合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已建的化粪池,容积约30m3
废气治理 印刷过程中产生的油墨废气经集气风管收集+UV光解处理+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注塑、拉片热成型过程中产生的注塑、拉片热成型废气经集气风管收集+UV光解处理+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噪声治理 合理布局、避开午间夜间生产,冷却塔设置隔声等措施,对部分高噪声设备(破碎机、空压机等)的机座设置消震垫等降噪措施
固体废物 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和次品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油墨空桶经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擦拭印刷机上油性油墨产生的废抹布属于危险废物,需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清市鼎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河兴             联系电话:13506979722

三、监测报告编辑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福建致诚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游              联系电话:0591-86395986

、环保措施建设情况

项目建设过程中基本能按照环评报告表和环保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建设各项环保设施。

1、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项目注塑过程使用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根据现场勘察,本项目废气产生环节主要为原料拌料和次品、边角料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注塑、拉片热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以及印刷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以二甲苯、非甲烷总烃计)。原料拌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拌料机进行加盖处理,仅少量粉尘外逸无组织排放;次品、边角料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用关窗处理,粉尘沉降在破碎机附近由员工负责清扫;注塑、拉片热成型与油性油墨印刷过程产生有机废气经集气管道+UV光解处理+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根据现场勘察,本项目主要噪声污染来自生产设备的噪声。项目对厂房进行了合理布局,使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并且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修设备,使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防止机械噪声升高;加强厂区绿化,利用树木降低噪声值。

4、固体废物:根据现场勘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注塑成型、拉片、热成型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检验不合格时产生的次品,原料空桶、油墨废抹布及员工生活垃圾。

(1)注塑成型、拉片、热成型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检验不合格时产生的次品: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2)原料空桶: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上海卡洛油墨有限公司回收处置。根据2006年原环保总局、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固体废物不包括任何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和物品。据此,用于原始用途的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不属于固体废物,也不属于危险废物。

(3)油墨废抹布:项目使用全自动彩印机不产生油墨废抹布。

(4)职工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项目生活废水总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浓度皆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即:pH:6~9,SS≤400mg/L,BOD5≤300mg/L,COD≤500mg/L;氨氮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即氨氮≤45mg/L。

2、废气:在验收监测期间,颗粒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符合《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表1及表2无组织标准,同时满足福建省环保厅文件《闽环保大气〔2017〕9号》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3、噪声: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根据现场勘察,厂区内设置有一般固废贮存间,注塑成型、拉片、热成型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与检验不合格时产生的次品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厂房已建设危废暂存间,原料空桶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由上海卡洛油墨有限公司回收处置;不产生油墨废抹布,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每日及时清运、处置。

结论

根据监测及环境管理检查结果可知:该项目在建设至竣工期间,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试生产期间,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主要污染物实现了达标排放,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八种不得提出验收合格意见的情形,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福清市鼎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