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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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发表于2021年09月10日 发布在:项目公示 查看:

福建中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接并完成了《长乐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现向公众公示长乐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编辑单位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中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雪惠 联系电话:0591-86390107
二、工作概况
本次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工作于2021年5月开展,第一阶段工作包括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现场勘查。
(1)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范围主要位于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根据收储文件,纳入本次规划的地块总用地面积为0.7739公顷,皆为建设用地。因此,本次调查的范围为0.7739公顷。
(2)地块监测结果
土壤样品中pH检测结果为3.15-7.29之间。本次检测因子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其中锌指标符合《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811-2011)表1中的工业/商服用地限值)。
根据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项目区域内检测指标能够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限值的要求,其中石油烃(C10-C40)可达《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 中第一类用地相关标准;故本次场地调查评估认为本项目未对地下水造成污染,一般不需要进行场地风险评估。
(3)结论
通过对长乐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地块进行相关资料的收集,开展调查访问,并在对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现场踏勘、污染识别分析,根据污染识别的结果,对场地土壤、地下水进行布点采样分析工作。根据分析测试结果,土壤、地下水中的各项检测指标未超出标准限值,该地块土壤未受到污染。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场地内污染物的浓度未超过国家和地方等相关标准,场地环境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本地块土壤环境状况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本次调查范围内该地块为非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及健康风险评估工作,该场地可作为长乐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