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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高山水厂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福建致诚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已经基本完成《福清市高山水厂工程项目环评报告表》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向公众公示福清市高山水厂工程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福清市高山水厂工程
建设单位:福建投资集团(福清)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福清市东瀚镇、高山镇
建设地点经纬度:N26°03’48″E ,119°20’22.6″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79亩
生产规模:设计工程近期供水量为4万m3/d:原水管道105m(不含引水工程)、本项目
总投资:总投资11230.6万元,环保投资67万元,占总投资11230.6万元的0.6%
劳动定员:生产职工20人,均不住厂
工作制度:365天,每天三班制,每班8小时
施工安排:2021年3月~2021年6月
服务范围:本项目服务范围为沙埔镇、高山镇、东瀚镇、三山镇
供水规模:近期4.0万m3/d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投资集团(福清)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亮亮 联系电话:0591-968922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福建致诚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林
联系电话:0591-86395986
传真:0591-86395986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废水的影响分析结论
施工期:施工期施工人员不设置临时住所,其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污水处理设施,不单独外排;施工期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作为混凝土搅拌、材料堆场表面喷洒抑尘用水回用,不外排,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2m3/d,即1168t/a,经厂内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表1中的城市绿化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灌溉,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影响分析结论
施工期:项目施工过程中主要大气污染源为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其产生过程主要为机械设备、风力的动力作用产生的扬尘,其产生工段主要为土方填挖、物料装卸和车辆运输等工段。其施工工程小,时间短,施工扬尘对周围的居民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影响是短暂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运营期: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气。
3、噪声影响分析结论
施工期: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机械噪声主要由施工机械所造成,如挖掘机、推土机、搅拌机等,声值一般在80dB(A)之间。本项目施工工程小,且影响是短暂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因此,项目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项目建成后较大的噪声源主要是传动机械运转过程产生的噪声。总体呈宽频带特性。噪声级一般在75~100dB(A)之间,噪声通过减震隔声、衰减及绿化吸收后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施工期:项目施工过程不设置临时住所,无生活垃圾产生,废弃土石方及弃土方委托物质公司进行清运,施工中应严格建筑垃圾的管理,尽量对建筑垃圾进行综合利用:散落的砂浆、混凝土,和凝固的砂浆、混凝土直接用于地基加固、道路垫层等。其它废弃水泥包装纸等,可收集集中后出售给废品收购商。因此,施工期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和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为干污泥,经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五、环境可行性结论分析结论
1、产业政策分析结论
本项目主要从事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检索《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属于以上目录中的项目。
其建设内容已获得光泽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闽发改备【2020】H080071号)的批复(见附件4)。
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要求。
2、选址可行性分析结论
本项目主要从事自来水生产和供应工程,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鼓励类。检索《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属于以上目录中的项目。
其建设内容已获得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相关批复(融发改审批【2020】359号、融发改审批【2020】592号)批复(见附件2、4)。
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要求。
3、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表1中的城市绿化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灌溉,不外排。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2.3-2018)表1中评价等级判定,本项目评价等级为三级B(建设项目废水作为回用水利用,不排放到外环境的,按三级B评价)。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2.3-2018),三级B评价可不展开区域污染源调查。
(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项目引用福清市发布的2019年1月~2019年12月份福清市环境空气质量月报。根据数据可知,项目周边的SO2、NO2、PM10、PM2.5、CO、O3监测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由上述分析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3)声环境质量现状
通过评价单位于2020年12月29日对本项目厂界的声环境现状进行监测可知,本项目监测点噪声现状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关标准,因此项目区声环境质量良好。
六、环境保护措施及环保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应该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做好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应落实以下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见表6-1。
(1)废水
①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执行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城市绿化用水水质标准,即:氨氮≤20mg/L;BOD5≤20mg/L;SS≤1000mg/L;DO≥1.0mg/L。
②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噪声:隔声、消声、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其中次侧厂界执行4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3)固废
①一般工业固废:经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②生活垃圾:交由换位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4)环境管理
①设立专门的环保机构环安科,配备专职环保工作人员。
②建立日常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管理工作计划;
③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维护,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账,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及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七、总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只要切实做到以上污染防治措施,满足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且基本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工程投产后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必须严格按“三同时”原则进行设计和施工,使各项治理措施得以落实,并在工程运行过程中加强生产、安全和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污染物达标排放。
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的条件下,该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福建致诚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