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侯县利战山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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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侯县利战山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公示

发表于2019年06月19日 发布在:项目公示 查看:

我司已委托福建中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基本完成《福建省闽侯县利战山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向公众公示福建省闽侯县利战山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次验收调查对象为由福州市宏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福建省闽侯县利战山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项目,项目位于闽侯县南通镇泽洋村,为新建矿山,服务年限为6年,其中第一年为基建年,最后1年为减产年(收尾年)。采矿规模为30万m³/a,工程总投资为2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3.4万元。服务周期为2016-2021年。

项目于2015年10月委托福建省冶金工业研究所编制了《福建省闽侯县利战山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5年11月19日闽侯县环境保护局以侯环保[2015]372号文对《福建省闽侯县利战山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批复意见。本次验收项目组成主要为新建项目的主体工程、环保工程和公用辅助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州市宏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13400562584

三、监测报告编辑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福建中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工              联系电话:17750421792

、环保措施建设情况

项目建设过程中基本能按照环评报告表和环保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建设各项环保设施。

1、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沟渠汇入泽洋溪,生产区初期雨水经截洪沟流入项目北侧沉淀池,容积为16m³(4×2×2m³),经沉淀后排入泽洋溪;生产区喷淋废水经沟渠和采矿区初期雨水一同流入沉砂池,容积为16m³(4×2×2m³),经沉砂池沉淀后由洒水车定期抽出(一天2次),全部回用于道路、采矿区降尘,不外排。厂区于项目北侧建有一个化粪池,容积约5m³,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无偿供给周边农田浇灌,不外排。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有矿石爆破和生产区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

项目于采矿区配置有一台洒水车,定期对道路及矿区洒水降尘;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的进料口、出料口及破碎机室内各设置1喷嘴,共3个喷嘴;经喷淋降尘处理后,降低了无组织颗粒物的产生。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是潜钻孔机、螺杆空压机、鄂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等,项目选用了低噪声设备,破碎车间半密闭式设计,并经距离衰减,减轻了设备对周边声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和废土石。其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工人统一清运处理。废土石主要是采石场剥离下来的表土和风化层,集中堆放在临时堆土场内,全部外售给闽侯县兴龙水泥制品厂综合利用。

、验收监测结果

1、水环境质量调查结果:泽洋溪上游监测断面水质监测值均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泽洋溪下游200m处监测断面水质监测值除石油类监测值均超出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石油类超出GB3838-2002III类标准。文山河监测断面COD、氨氮均超出GB3838-2002IV类水质标准,超标原因主要是:该区域两岸居民生活污水、养殖废水未经处理达标直接排放造成。

与环评阶段(2015年 10 月)相比,验收阶段工程附近地表水中各项监测指标除石油类外,含量变化不明显;石油类超出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限制,可能原因是周边村居民含油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造成。

2、大气环境质量调查结果:

(1)敏感点目标环境空气质量调查结论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西北侧敏感点湖头自然村TSP、PM10监测值符合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

(2)厂界无组织监控点调查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颗粒物周界浓度最大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声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1)敏感点目标声环境质量调查结论

项目西北侧敏感点湖头自然村声环境现状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2)厂界噪声监控点调查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根据监测结果可知,矿区周边土壤各监测值均符合GB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代替GB 15618-1995)表1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标准。

5、固体废物影响调查结论: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和废土石。其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工人统一清运处理。废土石主要是采石场剥离下来的表土和风化层,集中堆放在临时堆土场内,用于矿山绿化覆土用。

6、生态环境调查结论:综合现场勘察,本工程已采取的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运行效果良好,有效减缓了工程实施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调查认为,本工程已采取的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较好的发挥了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符合环保要求。

结论

综上所述,福州市宏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的福建省闽侯县利战山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项目,对环境保护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逐步完善环保措施的建设,在营运期间认真开展环境管理工作,无废水、固体废物的随意排放情况,并积极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根据本次调查,本工程建设不存在重大环境问题,可以达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条件。

 

福州市宏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