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恒杰塑业新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塑料管材6万吨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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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恒杰塑业新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塑料管材6万吨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

发表于2022年04月20日 发布在:项目公示 查看:

司已委托福建中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基本完成《福建恒杰塑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塑料管材6万吨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向公众公示福建恒杰塑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塑料管材6万吨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概况
福建恒杰塑业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福州市福清市渔溪镇渔溪村,地理坐标为N25°35’27.97″,E119°17’30.70″。福建恒杰塑业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04年委托福建省化学工业科学技术研究所编制《福建恒杰塑业新材料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4月通过福清市环保局审批,并于2007年2月通过福清市环保局的竣工环保验收;2009年委托福建省化学工业科学技术研究所编制《新增年产非开挖聚烯烃系列管道1万吨,煤矿井下用聚乙烯管道2万吨的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9 年2月通过福清市环保局审批;2012年1月委托石狮市阳光环保技术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年产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道6000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2年通过福清市环保局审批,该项目与2009年审批的《新增年产非开挖聚烯烃系列管道1万吨,煤矿井下用聚乙烯管道2万吨的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扩建项目一并于2014年4月通过福清市环保局的竣工环保验收;2015年3月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年产碳纤维复合改性聚丙烯海洋电缆护套管53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5年5月通过福清市环保局审批(融环评表[2015]50号),于2016年6月通过福清市环保局的竣工环保验收(融环评验[2016]32号)。
为适应市场需求,福建恒杰塑业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塑料管材6万吨项目。2021年11月2日获得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福建恒杰塑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塑料管材6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融环评表[2021]113号,附件2)。
根据环评及现场勘察情况,年产塑料管材6万吨项目相关厂房未建设完成。由于项目其中1万吨产能生产线设备已到厂区,现将1万吨产能生产线依托已验收工程挤塑车间、挤出车间、破碎车间作为生产区进行生产,形成年产塑料管材1万吨的生产能力,故本次验收范围为产塑料管材1万吨的生产线。产塑料管材1万吨生产线于2021年11月建成并进行调试。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恒杰塑业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境 联系电话:13645015421
三、监测报告编辑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福建中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0591-86395986
四、环保措施建设情况
项目建设过程中基本能按照环评报告表和环保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建设各项环保设施。
1、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职工的生活污水。项目生产定员依托已验收工程,不新增员工人数,故无新增生活污水。已验收工程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挤出工序、喷码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烘干混合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注塑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烃经一套集气罩+UV光解+活性炭吸附+1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1#、2#);喷码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1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3#);烘干混合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机台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排放。项目排气筒依托已验收的工程中1#、2#、3#排气筒。
3、噪声:项目应合理布局,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主要是边角料、不合格品经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和危险固废。
项目废活性炭、废机油,经统一收集暂存在危废暂存间,之后交由莆田华盛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安全处置。边角料、不合格品经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五、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
根据现场调查,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废水化粪池出口废水监测值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限值(其中氨氮排放标准参考《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限值)。
2、废气: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监测值符合《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表1标准限值;项目厂区内监控点和企业边界监控点的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监测值符合《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表2、表3标准限值要求,同时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要求;项目企业边界监控点的颗粒物无组织监测值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中规定的浓度限值。
3、噪声: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LAeq≤60dB(A),夜间LAeq≤50dB(A)。
4、固废:项目设置有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经统一收集暂存在危废暂存间,之后交由莆田华盛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安全处置;边角料、不合格品经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六、总结论
根据项目验收监测和现场调查结果,建设项目基本能执行环保有关政策法规,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能按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治理措施,环保治理设施基本按要求建设,设施能够正常运行,管理制度基本完善。主要污染物实现了达标排放,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九种不得提出验收合格意见的情形,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福建恒杰塑业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