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九成工业有限公司新能源电池箱体配件机加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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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九成工业有限公司新能源电池箱体配件机加工项目

发表于2022年04月10日 发布在:项目公示 查看:

福建致诚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已经基本完成《福州九成工业有限公司新能源电池箱体配件机加工项目环评报告表》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向公众公示福州九成工业有限公司新能源电池箱体配件机加工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福州九成工业有限公司新能源电池箱体配件机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福州九成工业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洋下村洋辅路2号2#厂房B区
建设地点经纬度:N25°54′27.79″,E119°20′41.03″
建设规模:租用厂房面积3708.17m2作为生产区,形成年产新能源电池箱体配件产品8000件建设项目。
生产规模:年产新能源电池箱体配件产品8000件
总投资:总投资27万元,环保投资6万,占总投资27万元的22%
劳动定员:生产职工10人,均不住厂。
工作制度:240天,单班制,每班8小时。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州九成工业有限公司新能源电池箱体配件机加工项目
联系人:邓跃彬 联系电话:18650481008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福建致诚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吕
联系电话:0591-86395986
传真:0591-86395986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4.1、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排放标准后由项目区市政污水管网统一纳入福建青口海峡环保有限公司(青口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4.1.1项目污水排放可行性分析
(1)福建青口海峡环保有限公司(青口新区污水处理厂)
福建青口海峡环保有限公司(青口新区污水处理厂)位于福银高速南侧,324国道西侧,陶江西侧的福州青口五虎山工业园区,近期处理规模为3.0万t/d,远期(2020年)处理规模达到6.0万t/d。污水厂总征地43861m2(约65.8亩)。目前已投入运营。目前福建青口海峡环保有限公司(青口新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量为2.7万吨,剩余处理量0.2万吨。
该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为青口投资区,包括青口镇、尚干镇和祥谦镇三个镇区部分污水处理,主要收集和处理有企业工业废水和镇区居民生活污水。污水处理工艺为预处理+改良型Carrousel-2000氧化沟+二沉池+紫外消毒工艺,并采用辅助化学除磷工艺;污泥处置工艺:污泥机械浓缩脱水(含水率≦80%)外运处理方式。设计的进水水质为CODcr≤300mg/L、BOD5≤160mg/L、SS≤200mg/L、氨氮≤35mg/L、TN≤40mg/L、TP≤4.5mg/L。设计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的一级标准B标准。
(2)福建青口海峡环保有限公司(青口新区污水处理厂)外管网与本项目衔接关系
本项目所在地已经与市政管网接驳。
(3)废水水质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外排污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由于项目生活污水所含的污染因子浓度低,污染物成分简单,不含有腐蚀成分,污水的可生化性提高,区内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出水水质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后(其中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且不含有毒污染物成分,项目污水排放不会对福建青口海峡环保有限公司(青口新区污水处理厂)负荷和处理工艺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城市污水管道产生腐蚀影响。因此,从废水水质方面考虑,项目产生的废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福建青口海峡环保有限公司(青口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是可行的。
(4)废水水量的影响
根据调查,福建青口海峡环保有限公司(青口新区污水处理厂)目前设计处理能力为3.0万m3/d,剩余处理量0.2万吨,本项目外排污水量为0.64t/d,占总规模的0.002%,占剩余规模的0.032%,由此可见本项目的生活污水纳入福建青口海峡环保有限公司(青口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统一处理,不会造成明显的负荷冲击。因此,从废水排放量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福建青口海峡环保有限公司(青口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是可行的。
4.1.2废水防治措施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排放标准后由项目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生活污水对项目区水环境影响小。
4.2、废气影响分析结论
(1)有组织废气
本工程有组织废气包括喷漆废气P1#,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的有关规定,对废气排放气体中的各有组织的污染物与无组织废气进行估算,关心点的坐标见表4.2-1,估算模式选用参数见表4.2-2,点源计算参数见表4.2-3,面源计算参数见表4.2-4,采用AERSCREEN筛选模式进行计算,计算结果见表4.2-5、4.2-6,根据计算结果对项目大气环境评价等级进行划分。
表4.2-1关心点坐标
敏感点保护目标 X(m) Y(m) 地面高程(m)
卜洲村 356 543 8.52
洋下 500 645 8.64
表4.2-2估算模型参数表
参数 取值
城市/农村选项 城市/农村 城市
人口数(城市选项时) 20万
最高环境温度/℃ 45
最低环境温度/℃ -5
土地利用类型 落叶林
区域湿度条件 中等湿度气候
是否考虑地形 考虑地形 是 否
地形数据分辨率 / m /
是否考虑岸线熏烟 考虑岸线熏烟 是 否
岸线距离 / km /
岸线方向/° /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拟建项目的废气汇总情况及预测参数,详见表4.2-3、4.2-4。
表4.2-3点源计算参数一览表
编号 名称 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m 排气筒底部海拔高度(m) 排气筒高度/m 排气筒内径/m 烟气流速/(m/s) 烟气温度/℃ 年排放小时数/h 排放工况 污染物排放总量t/a
X Y 非甲烷总烃 颗粒物
#P1 废气 700 -9 26 15 0.5 20 25 1920 连续 0.0026 0.0067
表4.2-5 P1#污染物环境影响预测结果一览表
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D 1#排气筒
非甲烷总烃 颗粒物
下风向预测浓度Ca 浓度占标率Pa 下风向预测浓度Ca 浓度占标率Pa
(m) (mg/m3) (%) (mg/m3) (%)
1 2.88E-09 0.00 1.68E-06 0.00
99 1.52E-05 0.00 3.81E-05 0.00
150 1.29E-05 0.00 3.21E-05 0.00
200 1.06E-05 0.00 2.64E-05 0.00
300 6.88E-06 0.00 1.72E-05 0.00
400 5.41E-06 0.00 1.35E-05 0.00
500 4.45E-06 0.00 1.11E-05 0.00
600 3.75E-06 0.00 9.37E-06 0.00
700 3.34E-06 0.00 8.35E-06 0.00
800 3.00E-06 0.00 7.50E-06 0.00
900 2.70E-06 0.00 6.74E-06 0.00
下风向最大质量浓度及占标率 1.52E-05(0.0%) 3.81E-05(0.0%)
最大落地浓度出现距离(m) 99 99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中,#P1排气筒中的非甲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为1.52E-05mg/m3,占标率为0.0%;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为3.81E-05mg/m3,占标率为0.0%。
整体上本项目废气经集气收集处置后,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根据HJ2.2-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的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技术原则与判据上表预测结果,故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三级评价项目不需要进行进一步评价,只需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
4.2.1大气环境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由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自15m高的排气筒(#P1)排放。本次环评要求采取以下措施:
UV光解设施处理原理:该工艺利用UV紫外线光束照射有机废气,裂解其分子链结构,使有机高分子化合物分子链在高能紫外线光束照射下,降解转变成低分子化合物,如CO2、H2O等。利用高能高臭氧UV紫外线光束分解空气中的氧分子产生游离氧,即活性氧,因游离氧所携正负电子不平衡所以需与氧分子结合,进而产生臭氧。臭氧对有机物具有极强的氧化作用,净化设备运用高能UV紫外线光束及臭氧对工业废气进行协同分解氧化反应,使工业废气物质其降解转化成低分子化合物、水和二氧化碳,再通过排风管道排出室外。利用高能UV光束裂解工业废气中细菌的分子键,破坏细菌的核酸(DNA),再通过臭氧进行氧化反应,彻底达到净化及杀灭细菌的目的。

图4.2-1 UV光解工作原理图
活性炭吸附原理:活性炭是一种多孔性的含炭物质, 它具有高度发达的孔隙构造, 活性炭的多孔结构为其提供了大量的表面积,能与气体(杂质)充分接触,从而赋予了活性炭所特有的吸附性能,使其非常容易达到吸收收集杂质的目的,活性炭对于低浓度有机物具有较高的吸附效率。
3、噪声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工艺分析,在项目建成后投资生产中,噪声主要来源于水帘柜等设备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根据对同类型企业的类比调查,其所用设备的噪声级见表4.3-1。
表4.3-1 运营期主要生产机械噪声级 单位:dB(A)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噪声级 主要降噪措施 综合降噪
1 精雕机 12 45-55 车间隔声、减振 20
2 数控车床 8 40-60 车间隔声、减振 20
3 普通车床 1 50-60 车间隔声、减振 20
4 台式钻床 7 40-55 车间隔声、减振 20
5 摇臂钻床 7 40-55 车间隔声、减振 20
6 自动攻丝机 2 30-45 车间隔声、减振 20
7 铣床 5 40-45 车间隔声、减振 20
8 磨床 1 40-45 车间隔声、减振 20
9 台式砂轮机 2 40-50 车间隔声、减振 20
10 倒角机 2 40-45 车间隔声、减振 20
11 电焊机 2 30-40 车间隔声、减振 20
12 钻攻机 5 40-55 车间隔声、减振 20
4.3.1声环境影响分析
(1)运营期噪声对环境影响预测采用半自由式声场点源噪声预测模式:

式中:LA(r)——距声源r处的A声级,dB(A);
LA(r0)——参考位置r0处的A声级,dB(A);
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
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m;
△LA——因各种因素引起的衰减量,dB(A)。
其中,衰减量包括声屏障、遮挡物、空气吸收、地面效应引起的衰减量。根据同类项目经验值,取墙体隔声量15dB(A)计算。
(2)多个声压级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Leq预测采用多个声压级不同声音的叠加模式:

式中:L——总噪声值,单位dB。
L1、L2、L3——各不同声源的噪声值。
(3)针对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预测,其结果列表4.3-2。

表4.3-2 噪声预测结果
噪声源名称 台数 噪声级 位置 墙体隔声量 源强在距离厂界、敏感点的噪声贡献值(dB)
N E S W
精雕机 12 45-55 室内 20 45.0 41.3 40.1 44.4
数控车床 8 40-60 室内 20 43.5 45.4 41.5 39.4
普通车床 1 50-60 室内 20 46.4 39.2 35.4 39.4
台式钻床 7 40-55 室内 20 40.2 35.4 35.1 39.4
摇臂钻床 7 40-55 室内 20 41.5 40.1 38.2 38.7
自动攻丝机 2 30-45 室内 20 39.2 38.0 40.2 39.2
铣床 5 40-45 室内 20 44.8 37.4 40.0 39.4
磨床 1 40-45 室内 20 40.8 38.6 35.4 38.7
台式砂轮机 2 40-50 室内 20 31.4 35.4 38.0 39.4
倒角机 2 40-45 室内 20 42.5 40.1 35.4 38.7
电焊机 2 30-40 室内 20 36.1 32.4 35.1 33.8
钻攻机 5 40-55 室内 20 39.0 39.7 37.4 36.2
所有噪声源在厂界处的叠加 45.2 40.2 39.8 40.1
由预测结果可知,运营期各噪声源经衰减后项目厂界均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的噪声排放限值,但为更好的保证本项目运营期间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工程运营期间应加强设备的管理,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实际运营过程中,由于作业场所与周围建筑存在高差、传播路线上障碍物的遮挡、每天的作业时间不连续等多方面因素,施工噪声的实际大小、影响时间和影响程度一般略小于预测值。
综上,本项目运营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3.2声环境防治措施
根据对本项目运营期噪声环境影响分析可得:各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因此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产生影响较小。但厂方应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综合措施进行降噪,加大设备用房的隔声效果,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本次环评建议厂方采取以下措施来减小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1、厂房安装隔声门窗,合理布局,使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点;
2、加强设备的安装、调试、使用和维护管理。建立设备使用档案,做好日常维护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工况下运行。正确的安装、调试、使用,良好的润滑和合理有效的检修,积极应用各种设备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技术,对运行的设备进行及时、合理而有效的维护保养,能有效防止零部件的松动、磨损和设备运转状态的劣化,从而减小摩擦和撞击振动所产生的噪声。
综上,本项目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生产职工10人,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置,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1)一般固废
铝屑及边角料属于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处置。
(2)生活垃圾
厂区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置。
(3)危险废物
废活性炭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废(HW49危废代码:900-041-49);危险废物采用专门容器收集后储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综上,项目运营产生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环境可行性结论分析结论
1、产业政策分析结论
本项目主要从事新能源电池箱体铝型材配件加工的生产和销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检索《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属于以上目录中的项目。
其建设内容已获得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闽发改备[2022]A080756号)的备案证明。
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要求。
2、选址可行性分析结论
本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洋下村洋辅路2号2#厂房B区,项目四至为园区内其他厂房。
根据不动产权证侯(房权证)字第1406012号。本项目用地性质规划用途为工业。因此,本项目用地选址合理。
3、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3.1.1水环境现状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发布的福建省主要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2020年1-12月)》,2020年1-12月,全省12条主要河流143个水质评价断面总体水质为优。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7.9%,同比上升1.4个百分点;Ⅰ~Ⅱ类水质比例为67.8%,同比上升6.3个百分点。各类水质比例如下:Ⅰ类占4.9%,Ⅱ类占62.9%,Ⅲ类占30.1%,Ⅳ类占1.4%,Ⅴ类占0.7%,无劣Ⅴ类水。全省小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6.9%,同比上升4.1个百分点。项目所在区域主要的地表水体为陶江该河段水体水质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图3.1-1 福建省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截图
3.1.2大气环境现状
(1)城市达标区域判断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评价指标为SO2、NO2、PM10、PM2.5、CO和O3,六项污染物全部达标即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网址发布的关于2021年12月福建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通报显示:2021年1-12月,福州达标天数比例100%,综合指数在2.59,由此可知,福州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达到二级标准。

图3.1-2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网站截图
根据闽侯县环境监测站公益性常规监测数据统计,2022年3月份闽侯县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达到规定的相应功能区标准。闽侯县3月份县城空气质量SO2、NO2、PM10、CO、O3、PM2.5等6项污染物浓度指标的24小时均值(其中O3为日最大8小时平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水平。

图3.1-3 闽侯县人民政府网站截图
(2)引用资料的有效性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环办环评〔2020〕33号)的要求:“大气环境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常规污染物引用与建设项目距离近的有效数据,包括近3年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监测数据,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数据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质量数据等,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建设项目周边5千米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本评价常规污染因子选取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信息,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环办环评〔2020〕33号)的要求。
②其他污染因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网(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常见问题解答:“技术指南中提到“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其中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和地方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不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97)、《前苏联居住区标准》(CH245-7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制药建设项目》(HJ611-201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等导则或参考资料。排放的特征污染物需要在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限值要求才涉及现状监测,且优先引用现有监测数据”。
本项目排放的其他污染物物为非甲烷总烃,不属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和地方的环境空气质量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污染物,因此,不进行现状检测评价。
(3)声环境质量现状
福建中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2年4月7日对本项目厂界的声环境现状进行监测(ZK22010403H01),监测结果见表3.1-3。
表3.1-3 厂界噪声现状监测结果 单位:dB(A)
检测日期 检测
项目 检测点位 昼间Leq{dB(A)} 夜间Leq{dB(A)}
测量值 背景值 实际值 测量值 背景值 实际值
2022.4.7 声环境噪声 △1#厂界北侧外1m 59.1 / 59 48.0 / 48
△2#厂界西侧外1m 57.7 / 58 46.7 / 47
△3#厂界南侧外1m 56.6 / 57 46.3 / 46
△4#厂界东侧外1m 57.4 / 57 46.1 / 46
从上表可得,本项目厂界各监测点噪声现状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
六、环境保护措施及环保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应该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做好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应落实以下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见表6-1。
表6-1 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P1 喷漆工序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UV光解+活性炭吸附后分别通过15m高的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即:颗粒物≤120mg/m3,3.5kg/h;《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非甲烷总烃≤60mg/m3,2.5kg/h。
无组织 焊接工序 颗粒物 移动式布袋除尘器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 pH、SS、BOD5、COD、氨氮 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福建青口海峡环保有限公司(青口新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排放标准(氨氮排放标准参考《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限值),即COD≤500mg/L、BOD5≤300mg/L、氨氮≤45mg/L、SS≤400mg/L
声环境 厂界噪声 Leq 隔声、消声、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固体废物 ①铝屑及边角料属于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处理;
②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③危险废物存于危废暂存间,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生态保护措施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为了加强对企业的环保管理,防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企业应编制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并制定突发事故的对策与应急方案。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落实报告中的管理和监测计划,规范化排污口;制定一套完善的环境监测制度和监测计划,并严格执行,对监测数据进行档案管理和分析。

七、总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只要切实做到以上污染防治措施,满足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且基本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工程投产后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必须严格按“三同时”原则进行设计和施工,使各项治理措施得以落实,并在工程运行过程中加强生产、安全和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污染物达标排放。
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的条件下,该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福建致诚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