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处理300万套木塑窗帘轨道油漆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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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处理300万套木塑窗帘轨道油漆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公示

发表于2021年11月17日 发布在:项目公示 查看:

我司已委托福建致诚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基本完成《年处理300万套木塑窗帘轨道油漆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向公众公示年处理300万套木塑窗帘轨道油漆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概况
武夷山市美华实业有限公司建设的年处理300万套木塑窗帘轨道油漆生产线技改项目位于南平市武夷山市生态创业园区仙店路4号,项目占地面积33833m2,为改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一条年产300万套木塑窗帘轨道生产线,并新增喷漆生产线;本次改建不新增用地,并由现有工程员工人数进行调配,不新增新员工数,年生产300天,单班制,每班10小时。项目总投资3100万元,环保投资190万元,建设周期为2020年4月1日-2020年10月1日。本次验收范围为年处理300万套木塑窗帘轨道油漆生产线技改项目的主体工程、环保设施和辅助工程。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武夷山市美华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军 联系电话:18359103876
三、监测报告编辑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福建致诚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工 联系电话:17750421792
四、环保措施建设情况
项目建设过程中基本能按照环评报告表和环保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建设各项环保设施。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本次改建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项目废气处理设施水洗塔每300h会更换一次新鲜水,废水经管道排入沉淀池(共1m³)沉淀后同生活污水一同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每次排放水量约4m³(40t/a,共4个1m³循环水池)。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是①原木锯板、烘干、磨粉产生的颗粒物废气②注塑和造粒产生的有机废气③喷漆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废气和有机废气。其中①原木锯板、烘干、磨粉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由一套布袋除尘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104000m³/h)处理后,由处理设施自带的2根15m排气筒(P1、P2)排放。②注塑和造粒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一套“喷淋+过滤棉+UV光催化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15000m³/h)处理后,由15m排气筒(P6)排放;③制杆车间喷漆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废气和有机废气由“喷淋+过滤棉+UV光催化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30000m³/h)处理后,由15m排气筒(P3)排放。③配件车间喷漆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废气和有机废气由“喷淋+过滤棉+UV光催化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15000m³/h)处理后,由15m排气筒(P4、P5)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是砂光机、打孔机、抛光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工作噪声。项目将高噪声设备置于车间内,并安装有减振垫等降噪措施;项目噪声经墙体和距离衰减,降低了噪声对厂界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①生产过程产生的废边角料、废次品,经统一收集后外售;②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木屑,统一收集后外售;③漆渣、废原料空桶、废UV灯管、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其中:漆渣,危废类别:HW12,危废代码:900-041-49;废原料空桶(主要是油漆、固化剂、稀释剂),危废代码:HW49,危废代码:900-041-49;废气处理设施定期更换的废UV灯管、废过滤棉,危废类别:HW29,危废代码:900-023-29,验收监测期间暂未产生;以上危废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邵武绿益新环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转运处置。
五、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福建中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年处理300万套木塑窗帘轨道油漆生产线技改项目》报告:
1、废水: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喷淋循环水排放口监测值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
2、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边界无组织颗粒物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甲醛和非甲烷总烃监测值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3排放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监测值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4排放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监测值符合《挥发性有机物 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排放标准限值,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项目布袋除尘器(P1、P2排气筒)尾气颗粒物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相关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处理效率为98.8%、92.9%;制杆车间(P3排气筒)废气排放口和配件车间(P4、P5排气筒)废气排放口尾气颗粒物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相关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苯系物、乙酸乙酯与乙酸丁酯合计、甲醛浓度监测值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中表1排放浓度限值,其中制杆车间(P3排气筒)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为颗粒物:68.3%,苯:未检出,甲苯:94.7%,二甲苯:87.9%,非甲烷总烃:74.9%;1#配件车间(P4排气筒)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为颗粒物:38.8%,苯:未检出,甲苯:10%,二甲苯:94.5%,非甲烷总烃:74.5%;2#配件车间(P5排气筒)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为颗粒物:57.1%,苯:未检出,甲苯:50%,二甲苯:73%;非甲烷总烃:85.7%;注塑车间(P6排气筒)废气排放口尾气颗粒物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相关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排放浓度限值,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3、噪声: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四侧厂界噪声监测值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即:昼间LAeq≤65dB(A),夜间LAeq≤55dB(A)。
六、总结论
根据项目验收监测和现场调查结果,建设项目认真执行环保有关政策法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能按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治理措施,主要污染物实现了达标排放,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九种不得提出验收合格意见的情形,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武夷山市美华实业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