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加工机制砂15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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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加工机制砂15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表于2021年12月09日 发布在:项目公示 查看:

福建致诚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已经基本完成《年加工机制砂15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向公众公示年加工机制砂15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瀚仙镇龙湖村,总建筑面积5000m2,新增年加工机制砂15万吨,扩建后全厂年产超细粉10万吨,年加工机制砂15万吨。本项目总投资350万元。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明溪县兴龙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舒祺 电话:18060170923
邮箱:691125455@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福建致诚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0591-86395986
传真:0591-86395986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环境现状结论
水环境: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现状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大气环境: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的二级标准,该地区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声环境: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现状良好。
五、环境可行性结论分析结论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从事机制砂的生产和销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为允许类项目。检索《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属于以上目录中的项目。
根据明溪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证(明土国用(2011)第03496号),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其建设内容已获得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闽发改备[2021]G080023号)的批复。
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要求。
2、选址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瀚仙镇龙湖村,项目南侧紧邻国道,南侧30m为龙湖村,北侧、东侧、西侧均为山地。
根据明溪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证(明土国用(2011)第03496号),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规划,与周边环境相容性较好。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
3、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污水
本次扩建工程不新增员工人数,不新增生活污水,本次扩建工程主要用排水为喷淋降尘用水及洗砂用水。喷淋降尘这部分用水蒸发损耗后全部进入产品,不外排;洗砂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可循环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制砂工序以及堆场、车辆运输产生的粉尘,采取喷淋降尘措施。
(3)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压滤机压产生的滤饼,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对环境的影响很小,不会引起二次污染。
六、总结论
本项目位于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瀚仙镇龙湖村,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可行,符合规划要求,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满足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要求,项目建设能与周边环境相容。该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三同时”进行,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可将其对环境影响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因此,该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福建致诚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