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北山区域西林学校项目(阶段性)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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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北山区域西林学校项目(阶段性)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公示

发表于2019年08月02日 发布在:项目公示 查看:

我司已委托福建致诚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基本完成《宁德市蕉城区北山区域西林学校项目(阶段性)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表》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向公众公示宁德市蕉城区北山区域西林学校项目(阶段性)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概况

根据宁区政函[2018]197号文件要求,宁德市蕉城区北山区域西林学校及基础配套设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房建及水利工程部分合法性手续办理工作由福建环三兴港投资集团负责,市政路网工程部分合法性手续办理工作由宁德市蕉城宏鑫交通工程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办理。后期主体工程建设及运营由宁德中建五局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

项目位于宁德市蕉城区七都镇北山村,属于新建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 184084.6m2(约 276.126 亩),总计建筑面积 161060m2,计容建筑面积为 150950m2,不计容积率面积为 10110m2。项目现阶段总投资为4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25万元;项目建设周期为2018年1月30日-2019年3月30日。

项目2017年2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宁德市蕉城区北山区域西林学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3月15日宁德市蕉城生态环境局以宁区环监[2018]表10号文对《宁德市蕉城区北山区域西林学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意见。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教学区(包括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等)、体育运动区(包括体育运动场)、生活区(包括宿舍、食堂等生活服务用房)、绿化等。项目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主要为:小学教学楼、小学艺术中心-报告厅、小学体育馆、2#综合楼、小学食堂、小学宿舍楼(1#~4#)及其配套设施,现已建设完成;二期工程主要为:幼儿园、综合楼、初中教学楼、高中教学楼、国际班教学楼、中学食堂、中学宿舍楼、中学体育馆、教师公寓楼,未建设完成。本次验收范围主要为项目已建部分(一期工程)的主体工程、环保设施和辅助工程。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德中建五局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冯狄             联系电话:15673123518

三、监测报告编辑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福建致诚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秦             联系电话:17750421792

、环保措施建设情况

项目建设过程中基本能按照环评报告表和环保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建设各项环保设施。

1、废水:项目(一期工程)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和食堂废水。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暂无人员入驻,无废水产生,待项目食堂入驻,应按环境管理要求另行报备。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小学食堂西北侧和东北侧各设置有一个隔油池,容积各为17.5m³(2.5×3.5×2m³),总容积为30m³;1#小学宿舍楼北侧、东北侧和小学体育馆东北侧各设置有一个化粪池,容积各为100m³,总容积为300m³(有效容积为600m³,按停留12h计)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生活废水管网;生活废水经管道排入化粪池停留12h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往宁德市北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2、废气:项目(一期工程)废气主要是小学食堂油烟,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暂无人员入驻,无废气产生,待项目食堂入驻,应按环境管理要求另行报备。

项目食堂大楼预留油烟排烟竖井直通建筑顶层排放。

3、噪声:项目(一期工程)无发电机房,噪声主要为地下室通风机组、各类排气扇的设备噪声。项目高噪声设备加设隔震垫和消音器,降低了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一期工程)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人员入驻,暂无生活垃圾产生。项目在各楼层设有可移动、方便清运的垃圾桶,生活垃圾采取日产日清的方式,由当地防卫部门清运、处置。待项目食堂入驻,应按环境管理要求另行报备。

、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根据现场调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暂无人员入驻,无废水产生,化粪池出口水量达不到验收工况要求,根据项目竣工验收实际情况,本次仅对废水进行定性判断;待项目入住率达到75%以上时,应补测项目废水排放指标,重新核算废水排放情况:项目废水性质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水水质基本可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

2、噪声: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四侧厂界噪声监测值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1类标准,即:昼间LAeq≤55dB(A),夜间LAeq≤45dB(A)。

结论

根据项目验收监测和现场调查结果,建设项目基本能执行环保有关政策法规,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能按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治理措施,环保治理设施基本按要求建设,设施能够正常运行,管理制度基本完善。主要污染物实现了达标排放,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九种不得提出验收合格意见的情形,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宁德中建五局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8月2日